1、空殼公司”也叫皮包公司、空頭公司或現成公司,是一種已經開設的公司法人,有公司名字,但是還未有經營業務的公司。
2、空殼公司和皮包公司相同之處在于:沒有沒有經營地點、沒有固定資產、沒有定額人員;但是他們都有公章和相關法律所要求的文件。不同之處在于:空殼公司從來沒有開始經營業務;皮包公司經營業務,但大部分是在從事非法業務和欺詐活動。

3、關于空殼公司
(1)空殼公司是指因為公司注冊成立需要時間,但部分人士可能急需注冊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或辦理其它業務的公司。專業的咨詢服務機構,通常預先注冊成立大量公司,以供有需要的人購買。
(2)空殼公司的運用在大部分國家或地區,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國,美國和開曼群島等地,都極為普遍,而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都不會有風險。通常,現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會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就沒有權力開展業務,因此不會有潛在的風險。
4、皮包公司就是沒有固定資產、沒有固定經營地點及定額人員,只提著皮包,從事經濟活動的人或集體。皮包公司一般都是從事非法業務和欺詐活動的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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