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9月1日起施行!】7月31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已經國家醫療保障局局務會審議通過,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包括預防性疫苗,滋補藥品,保健藥品,脫發、美容減肥類等在內的八類不得進入《藥品目錄》的藥品;規定了醫保基金的支付辦法等。

明確了!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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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