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相關部門:
????《咸安區閑置學校資產資源處置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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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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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閑置學校資產資源處置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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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全區閑置學校資產管理和處置工作,有效盤活閑置教育資源,充分發揮閑置資產的社會效益,現就開展全區閑置學校資產資源清理處置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區領導指示批示精神和資產管理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明晰產權、盤活存量、提高效益、堵塞漏洞”要求,扎實推進閑置學校資產處置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區級統籌,鄉鎮實施。堅持區政府統一領導,將學校閑置資產處置與縣域教育發展、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等緊密結合。
(二)教育優先,合理利用。閑置學校資產處置應優先用于保障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教育事業發展確無需要的,統籌用于養老、醫療、文化、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
(三)尊重歷史,保護權益。產權歸屬有爭議的資產,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歷史”,切實維護各權屬主體和原出資(含捐資)者的權益,依法依規做好確權。
(四)嚴格程序,依法處置。處置工作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履行法定審批程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閑置資產。
三、組織領導
成立咸安區閑置學校資產資源清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萬龍任組長,副區長程文敏、嚴敏任副組長,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局)、區發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負責協調統籌推進閑置學校資產資源清理處置工作,協同區財政局(區國資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簽訂資產轉讓協議。
四、實施措施
(一)分類處置
在全面摸清閑置學校資產資源底數的基礎上,按三類計劃處置我區學校閑置資產資源。
1.保留一批設備交給學校。對閑置學校可移動的課桌椅、儀器、圖書等具有使用價值的可移動資產,全部由教育部門統一轉交給中心學校管理使用。
2.預留一批給教育事業。根據教育需求,甘棠中心小學、高橋小學、張公廟小學等3所閑置學校繼續用于教育辦學。
3.移交一批給鄉鎮辦公益事業。為便于資產資源管理,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街道)區域內學校的閑置資源資產,由區教育局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簽訂移交協議,移交給屬地管理。
4.后期閑置學校資產管理。本次資產處置之后,再有學校撤并形成資產閑置的,參照以上三種處置意見,要在當年報區政府批準后及時進行處置。
完成時間:2024年4月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國資局)、區教育局,各鄉鎮(街道)
(二)組織實施處置
區財政局(區國資局)、區教育局組織專班人員與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簽訂閑置學校資產資源調撥移交協議。各鄉鎮(街道)向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等部門申報辦理好權屬確認手續,協調區發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制定“一校一案”利用發展規劃,發揮資產資源效益。
各鄉鎮(街道)接收閑置學校資產資源后,須在2024年7月底前將各閑置學校處置利用方案報區財政局(區國資局)備案,按資產性質分別納入財政預算一體化系統和農村集體資產信息服務平臺三資管理系統;要科學謀劃、分類施策,因地制宜用于公益性事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立即組織維護或拆除,清除安全隱患。區財政局(區國資局)要跟蹤督導閑置學校資產資源處置利用進展情況。
完成時間:2024年5月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各鄉鎮(街道)
五、相關要求
(一)明確責任分工。區教育局負責配合各鄉鎮(街道)做好閑置資產資源清查摸底統計。區財政局(區國資局)負責指導資產劃轉和賬務處理,督導各鄉鎮(街道)管理和利用好轉讓的資產資源。區發改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住建局、區林業局負責資產資源核實、科學規劃利用、權屬手續辦理等工作。各鄉鎮(街道)負責配合區教育局做好閑置資產移交手續的辦理,并按“公益有效、服務百姓”的要求做好“一校一案”處置利用方案,發揮資產資源的社會效益。
(二)嚴肅工作紀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做好相關工作,全面摸清閑置學校資產資源底數,認真高效辦理處置手續,早日發揮閑置資產資源的效益。對工作拖拉、敷衍塞責、造成資產流失的相關人員,將嚴肅依法依規追究責任。